3月中旬,我校收到2014年12月长春市公安局作出《关于2014年度全市经文保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决定》。决定对128个长春市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、78个荣获长春市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。
由于我校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,校园安全稳定,成效显著,被评为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,保卫处张德维同志评为长春市经文保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,钱明锐同志评为长春市经文保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保卫干部。
(保卫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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